心肺复苏禁忌症

彩牛养生 · 2019-06-10
郭兮恒 主任医师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(三级甲等) 呼吸内科

      心肺复苏的禁忌症包括:

      1、患者的呼吸、心跳是存在的,或者经过治疗之后呼吸、心跳已经恢复,这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做心肺复苏术的。

      2、胸廓的或者胸腔的一些损伤,如开放性的损伤、血气胸、肋骨骨折、胸廓畸形、心包填塞、心包积液等,这些情况也不适宜直接在胸部做胸外心脏按压。

      3、已经很明确的心、肺、脑、肾等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情况下,已经无法逆转的,是不必要做心肺复苏术的。


      4、恶病质或肿瘤晚期的病人,即使急性呼吸、心跳骤停,也没有必要做心肺复苏术。但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实施,如果患者的家属还是强烈要求积极治疗,根据情况还是给予心肺复苏术。


       心搏骤停一旦发生,如得不到即刻及时地抢救复苏,4~6min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,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(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, CPR)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。

温馨提示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不可替代专业诊断。如有不适,请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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