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况下,对疫苗成分过敏者、急性病发作期或严重慢性病不稳定者、免疫系统严重缺陷者、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者、妊娠及哺乳期女性等体质不能打新冠疫苗。具体分析如下:
1、对疫苗成分过敏者
若曾对新冠疫苗的活性成分,如刺突蛋白抗原、辅料,如氢氧化铝、磷酸氢二钠等或类似疫苗,如其他灭活疫苗、腺病毒载体疫苗过敏,接种后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,如呼吸困难、荨麻疹、休克等,需避免接种。
2、急性病发作期或严重慢性病不稳定者
急性感染性疾病,如正在发烧、急性肺炎、流感等,此时身体免疫系统处于应激状态,接种可能加重症状或影响疫苗效果。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,如冠心病心绞痛频繁发作、心力衰竭、哮喘急性发作、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期等,需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是否接种。
3、免疫系统严重缺陷者
先天性免疫缺陷病、获得性免疫缺陷,或因疾病、药物,如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、免疫抑制剂导致免疫功能低下者。此类人群接种后可能无法产生足够免疫应答,且存在疫苗相关感染风险,如减毒活疫苗,但目前国内新冠疫苗多为灭活或重组蛋白疫苗,需结合具体疫苗类型评估。
4、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者
如未控制的癫痫、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-巴利综合征、脱髓鞘疾病等,接种后可能诱发或加重神经系统症状。
5、妊娠及哺乳期女性
目前新冠疫苗对孕妇的安全性数据有限,虽无明确证据显示疫苗会伤害胎儿,但为谨慎起见,建议妊娠期女性暂缓接种;哺乳期女性可在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。
但需注意,上述情况并非绝对禁忌,具体需由专业医生根据个体健康状况、疫苗类型等综合评估。若存在轻微感冒、慢性疾病稳定期等情况,可能仍可接种,但需在接种前如实告知医生病史,避免隐瞒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