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
复查时间的安排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疗效。一般情况下,肝癌患者应该每两个月作一次定期复查,但由于每个患者的病情不同,有时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作出调整,以确保早期发现病情的变化,以便及早进行治疗。例如,患者已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的肝癌患者,应该每3-4个月作一次定期复查,以监测病情的变化;接受了激素治疗的患者,复查可以每6-12个月进行一次;接受手术、放射性核素治疗和化疗治疗的患者,复查可以每3-6个月进行一次;但如果发现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或血液尿检结果异常,则应立即复查以确定治疗的方式和效果。此外,在治疗过程中,患者还需要定期体检,以发现早期的肝癌,降低肝癌的发病率及死亡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