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及2025年最新要求,白癜风能否参军需结合白斑面积、部位、稳定性及兵种要求综合判定。
面颈部白癜风长径超过1cm直接不合格。身体其他部位(如躯干、四肢)白癜风不超过2处,每处长径≤3cm,且无进展性扩散者,普通兵可能合格。若白斑分布在暴露部位(如手部、颈部)或面积超过标准,无论是否影响功能均不合格。
应征青年需提供皮肤科医生出具的病情稳定证明,确认白斑半年内无扩大或新增病灶。若白癜风由自身免疫性疾病(如甲状腺功能异常)引起,需同步提交相关血液检查报告,排除系统性疾病。进展期白癜风(白斑持续扩散)或合并严重瘙痒、皮肤敏感者,直接不合格。
若接受过移植手术或光疗,需提交术后3个月以上的复查记录,显示白斑无复发且边缘色素沉着稳定。单纯药物控制者需提供近3个月的治疗记录,证明病情处于平台期。例如,使用他克莫司软膏治疗的患者,需提供连续3个月的皮肤照片及医生评估报告。
普通兵允许非暴露部位2处以内、长径≤3cm的稳定期白斑;条件兵(空降兵、潜艇兵等)任何部位的白癜风均不合格,因其训练需承受高强度摩擦和紫外线暴露,可能诱发白斑扩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