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况下,三七和田七实际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名称,二者在植物学分类上属于同一物种,仅因地域、习惯等因素产生称谓差异。具体分析如下:
这种名称差异主要源于地域叫法不同。在云南、四川等地,人们多习惯称其为三七;而在广西的部分地区,尤其是田阳、田东等产区,常以田七为称。两种名称的流传与当地种植历史、商贸传统密切相关,形成了不同地域的惯用称谓。
二者的植物形态、药用部位及有效成分完全一致。其根茎均呈类圆锥形,表面灰褐色,富含三七皂苷等活性成分,药用时都以干燥根茎入药,具有散瘀止血、消肿定痛的功效,在临床应用中发挥的作用也相同。
无论是称作三七还是田七,购买时都应选择正规渠道,确保药材品质。药用时需遵循专业指导,根据具体病症合理使用,避免因名称差异产生混淆,影响使用效果和安全。
参考资料:
[1]张仲亮.黄芪三七复方即萃现饮法的活性组分与功效对比[N].医药养生保健报,2024-01-12(004).
[2]蒙永明,三七总皂苷活血化瘀功效研究.广西壮族自治区,广西梧州制药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,2023-10-08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