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情况下,存在未控制的癫痫、急性感染性疾病、严重过敏性疾病、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、特定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时,不能打新冠疫苗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、未控制的癫痫:癫痫发作频繁且未通过药物有效控制,接种疫苗可能诱发或加重癫痫症状,对神经系统造成进一步刺激,因此需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接种可行性。
2、急性感染性疾病:处于流感、肺炎、急性肠胃炎等疾病的发作期,伴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症状,此时身体免疫系统活跃,接种疫苗可能加重原有病情,也可能影响疫苗效果判断。
3、严重过敏性疾病:曾对疫苗成分或辅料发生过过敏性休克、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,或患有严重荨麻疹、过敏性紫癜且处于发作期,接种后可能引发危及生命的过敏风险。
4、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:严重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、肝硬化失代偿期等慢性病未得到有效控制,患者身体机能较弱,接种疫苗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发生概率,需病情稳定后再考虑。
5、特定自身免疫性疾病: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处于活动期,免疫系统功能紊乱,接种疫苗可能干扰病情控制,需在医生指导下结合病情判断是否适合接种。
存在上述情况时,需主动与医护人员充分沟通。符合接种条件者接种后,应保持良好生活习惯,做好个人防护,共同筑牢免疫屏障。
参考资料:
[1]赵婉婷.新冠mRNA疫苗的“福利”:癌症患者寿命延长[N].中国科学报,2025-10-22(002).